广东省健管学会年会召开
2016年4月9日,第五届华南地区健康管理论坛暨2016 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广东省健康服…[详细]
医学验光配镜要根据佩戴者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选择医学验光,是配镜精准的前提,只有专业的医学验光配镜才能科学、健康、舒适的矫正和控制近视。在医学验光配镜中,散瞳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哪些人配镜需要散瞳呢?
以下人员验光时必须要散瞳:
(1)15岁以下小孩,由于其眼调节作用很强,而且年龄越小调节越强,如果不将调节麻痹,验光结果误差极大,所以必须散瞳。一般用强效的散瞳剂-阿托品。
(2)16-30岁的近视,16-40岁的远视,第一次验光都需要散瞳,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后马托品。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
(3)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高的近视散光、混合性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散瞳验光比较准确,如不散瞳误差比较大。
(4)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屈光闻质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需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好一会坏),应当散瞳验光。
下列人员不宜或不必要散瞳:
(1)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禁用散瞳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眼压升高,后果比较严重。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
(2)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可以不散瞳。
(3)严重屈光间质混浊,如白内障、重度玻璃体混浊,无法验光,也就没有必要散瞳。
(4)瞳孔严重粘连,不能散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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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倩雯 )
2016年4月9日,第五届华南地区健康管理论坛暨2016 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广东省健康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