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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15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省红十字会有关人员陪同下,听取了茂名、阳江和湛江三个地级市以及茂南区、阳东县关于《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座谈、讨论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惠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黄丽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张小庄、杨杏芬,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建参加了调研。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少春,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分别会见了调研组一行。
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长林日娣,阳江市副市长陈芝岳和湛江市代表分别汇报了三市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的情况。
粤西地区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之一,严格执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积极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当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三市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帮助各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为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地级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配合,与市红十字会一起致力于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格局。但是由于财政力量薄弱,各市对红十字事业的投入和资助有限,红十字会救灾救助实力不强,面向农村、社区基层的普及宣传工作未能深入开展。三市之中,除阳江市全部理顺了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之外,茂名和湛江的此项工作还未落实。
调研组认为,三个市对红十字会机构设置和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力度不同,效果差异较大;各市红十字会很重视拓展业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希望各市政府要重视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红十字会提供开展工作的各种保障和资助,同时要加强监督;红十字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信力,当好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
调研组强调,要做好这项工作,政府和红十字会都要突出一个“干”字,把《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的25条规定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打造公益文化氛围,普及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快组织建设,依法建会,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三是要加强平灾结合,重点抓好日常工作,提高红十字会工作水平,一点一滴凝聚全社会的人道力量。
林惠俗主任委员指出,在《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第二条第四款第49项“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第二条第六款第80项“建立健全高水平应急管理体系”中,省红十字会被列为参与单位,这说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各有关市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为当地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调研组还到茂名市茂南区和阳江市阳东县召开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红十字会在当地援建的农村卫生院和学校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