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题
不知这个问题在这里能否得到解答。但还是试试,请知道的人士为我解惑,感谢!普通合同里面都有一条“厂房租赁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收回厂房所在地时”后面的具体情况应怎么写呢?如果说甲方是业主,乙方是承租人,那乙方是无条件搬迁呢?或是甲方需要补偿乙方金额呢?如果需要补贴,又是怎样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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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是不符合规定的
2016-02-2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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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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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性别男未成年人临床表现不详病情史不详建议根据你的描述初步诊断建议可以咨询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2016-02-2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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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乙方应该搬迁的。至于补偿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惯例是甲方会适当补偿乙方的损失,具体金额应该在合同内约定,以双方没有异议为准。
2016-02-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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