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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相 住院医师
威县妇女儿童医院
二级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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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重症肌无力的患者一般不宜妊娠。如已妊娠,重症者?在内科治疗的同时,应考虑终止妊娠?,轻症者可继续妊娠,但应加强产前监护及早期治疗。1
2016-03-1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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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秀松
隆安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民族医学特色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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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重症肌无力的患者一般不宜妊娠。如已妊娠,重症者在内科治疗的同时,应考虑终止妊娠,轻症者可继续妊娠,但应加强产前监护及早期治疗。 1.抗胆碱酯酶药物降低胆碱酯酶对乙酰胆碱的水解作用,促使神经末梢乙酰胆碱释放及使其持续较长期的作用。但此药对母体重症肌无力免疫异常导致的AChR数量的减少无用,故大多数病人用药后仅起暂时性或不稳定的症状改善。 常用药物有新斯的明,15~45mg,4~6次/d,口服;嗅吡斯的明(吡斯的明,吡啶斯的明),60~150mg,每3~6小时1次,口服。 严重MG时,抗胆碱酯酶药物常不能使肌肉恢复适当的强度,故病人应早期治疗,因为过大剂量的抗胆碱酯酶药物会引起不良的毒蕈碱样副作用,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等。药物更大量时,反致肌肉无力,甚至致死性呼吸衰竭。为对抗新斯的明的毒蕈碱样副作用,可同时口服阿托品。 妊娠期MG由于妊娠期肠道吸收药物不均匀及肾排泄率的改变,使药物血液浓度及作用时间发生改变,故须经常调整抗胆碱酯酶药物剂量。 2.皮质激素皮质激素治疗对大多数病人均有改善,尤其青春期及年轻妇女更为有效。1~7周内症状开始改善,很多病人症状消失而不需用抗胆碱酯酶药物。1/3~1/2肌无力患者需长期服用泼尼松治疗来控制症状。 泼尼松每天60~80mg口服,2周后应用维持量。但妊娠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时,新生儿有发生裂唇及裂腭畸形的可能性。停用皮质激素可使肌无力症状加重,故孕期应使用控制疾病的最小剂量,预防病情的加重。
2016-03-1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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