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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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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润 主治医师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三级甲等
神经外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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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你好,首先有强迫症的患者,他本身知道自己的这些思维和动作没有必要,但是他自己是控制不住的,所以这个他本身是很焦虑烦恼的,所以和他沟通的时候,不要强行的去制止他,或者就不要强行的去批评他,可以尝试帮助他转移注意力,但是对于强迫症应该专业治疗才可以。以上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有疑问,可面诊咨询。
2019-01-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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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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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臻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儿童心理与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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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原因,包括童年有无产生强迫症的心理创伤。如能找出原因,应树立必胜信心,尽力克服心理上的诱因,以消除焦虑情绪。认真配合医生,找出心理因素,进行系统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要以坚强的意志力克服不符合常情的行为和思维。矫正强迫症行为和思维要循序渐进,并持之以恒,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同时多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灶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有强迫思维时不要对抗或用相反的想法去“中和”,要带着“不安”去做应该做的事。有强迫动作时,要理解这是违背自然的过度反应形式,要逐步减少这类动作反应直到和正常人一样。
2012-05-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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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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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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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分裂症 开放分类: 疾病,心理,精神病,精神障碍,变态心理学*目录*• 1 分裂样人格障碍 *• 2 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 *• 3.分裂障碍 Schizotypal disorder *• 4.多重人格障碍 ** 该词语并非医学术语专用术语.其指向可能为1,分裂样人格障碍 (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2,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3,分裂障碍(Schizotypal disorder)4,多重人格障碍(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1 分裂样人格障碍 [编辑本段]1.1 流行病学分裂样人格障碍是日常生活中和医学心理咨询门诊中比较常见的人格障碍.据上海市青少年小理健康调查资料显示,其中分裂样人格障碍占人格障碍总数的29%左右,接近l/3.l 975年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罗逊特指出这种类型的人约占正常人群的7.5%,且男性多于女性. 1.2 诊断标准1.21 60.2 分裂样人格障碍分类: (6)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 (60)人格障碍 以观念,行为和外貌装饰的奇特,情感冷漠,及人际关系明显缺陷为特点.男性略多于女性. (1)符合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观念,行为和外貌装饰的奇特,情感冷淡,及人际关系缺陷为特点,并至少有下列3项:①性格明显内向(孤独,被动,退缩),与家庭和社会疏远,除生活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人外,基本 不与他人主动交往,缺少知心朋友,过分沉湎于幻想和内省;②表情呆板,情感冷淡,甚至不通人情,不能表达对他人的关心,体贴,及愤怒等;③对赞扬和批评反应差或无动于衷;④缺乏愉快感;⑤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⑥在遵循社会规范方面存在困难,导致行为怪异;⑦对与他人之间的性活动不感兴趣(考虑年龄).1.22 F60.1 分裂样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符合下述描述: (a)几乎没有可体验到愉快的活动; (b)情绪冷淡,隔膜或平淡的情感; (C)对他人表达温情,体贴或愤怒情绪的能力有限; (d)无论对批评或表扬都无动于衷; (e)对与他人发生性接触毫无兴趣(要考虑年龄); (f)几乎总是偏爱单独行动; (g)过分沉湎于幻想和内省; (h)没有亲密朋友,与人不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或者只有一位),也不想建立这种关系; (i)明显地无视公认的社会常规及习俗. 不含:Asperger氏综合征(F84.5)妄想性障碍(F22.0)儿童期分裂样障碍(F84 5)精神分裂症(F20.-)分裂型障碍(F21)2 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 [编辑本段]2.1 流行病学1982年和1993年,两次全国性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显示:1,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分别是千分之5.69和6.55,在所有精神障碍中最高,而且有上升的趋势.2,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比排位第二,三,四,五位精神障碍的总和都高.3,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城市和农村有明显区别:城市为千分之7.11和8.18,农村为千分之4.26和5.18.4,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与家庭的经济水平呈负相关,经济水平低下的人群患病率高,经济水平高的人群患病率低;城市患病率高于农村;经济水平低下人群患病率高等现象,在国外的精神病流行病学研究中也有类似的报告.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还不清楚.这些研究结果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十分相似. 根据流行病学研究的结果推算,我国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有700万人左右.现代医学经济学采用调整病残生存年的概念计算疾病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分裂症发病率高,发病年龄早,导致残疾的情况也相对早.根据上述特征,精神分裂症是造成社会经济负担最大的疾病之一.2.2 诊断标准2.21 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分类:(2)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20)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2.22 精神分裂症诊断要点精神分裂性障碍以基本的和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歪曲,情感不恰当或迟钝为总体特点.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完好,但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某些认知损害.本症影响到使正常人保持个体性,唯一性和自我导向体验的最基本功能.病人常感到其最深层的思维,情感和行为被他人所洞悉或共享,由此可产生解释性妄想,认为自然或超自然的力量往往以奇怪的方式在影响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病人可视他(或她)自己为所发生一切事件的核心.幻觉,尤其是听幻觉很常见,并可评论病人的行为和思维.知觉障碍常为其它形式的:颜色或声音可过分鲜明或改变了性质,平常事物的无关特性显得比整个客体或处境还重要.疾病早期还常出现困惑感,往往使病人相信日常处境具有专门针对自己的特殊的,通常为凶险的意义.在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性思维障碍中,某一整体概念的外围和无关特性被放到了首要位置(它们在正常导向的精神活动中受到抑制),用于替代那些与处境相关的和恰当的特性.因此,思维变得模糊,省略及隐晦,其言语表达令人不可理解.思潮断裂和无关的插入语频繁出现,思想似乎被某些外部力量撤走.心境的特点是肤浅,反复无常或不协调.矛盾意向和意志障碍可表现为惰性,违拗或木僵.可存在紧张症.起病可为急性,伴严重的行为紊乱;亦可为潜隐性;伴逐渐发展的古怪观念和行为.本症的病程同样有很大的变异,慢性或衰退并非不可避免(采用第五位编码指明病程).部分病例的转归是痊愈或近乎痊愈,在不同文化和人群中其比例可能不同.两性的患病率大致相等,但女性起病较晚.虽然无法分辨出严格地标示病理性质的症状,但出于实践的目的,有必要将上述症状分成一些对诊断有特殊意义的,并常常同时出现的症状群,例如:(a)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或思维被撤走以及思维广播;(b)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觉;(c)对病人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病人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一部分的其它类型的听幻觉;(d)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它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超人的力量和能力(例如能控制天气,或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流);(e)伴有转瞬即逝的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f)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词语新作;(g)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h)“阴性”症状,如显著的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反应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的下降,但必须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i)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诊断精神分裂症通常要求在一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确实存在属于上述(a)到(d)中至少一个(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e)到(h)中来自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符合此症状要求但病程不足一个月的状况(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应首先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F23.2),如症状持续更长的时间再重新归类为精神分裂症.回顾疾病过程可发现在精神病性症状出现之前数周或数月,有一明显的前驱期,表现为对工作,社会活动,个人仪容及卫生失去兴趣,并伴广泛的焦虑及轻度抑郁或先占观念.由于难以计算起病时间,一个月的病程标准仅适用于上述特征性症状,而不适用于任何前驱的非精神病期.如存在严重的抑郁或躁狂症状则不应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除非已明确分裂性症状出现在情感障碍之前.如分裂性症状与情感性症状同时发生并且达到均衡,那么即使分裂性症状已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也应诊断为分裂情感性障碍(F25,-).如存在明确的脑疾病或处于药物中毒或戒断期,则不应诊为精神分裂症.在癫痫或其它脑病时所发生的类似障碍应在F06.2处编码,而由药物所致者应编码于 FIX.5.可采用下列第五位编码对精神分裂性症障碍的病程进行分类:F20.XO 持续性F20.X1 发作性,伴有进行性损害F20.X2 发作性,伴有稳定性损害F20.X3 弛张发作性F20.X4 不完全性缓解F20.X5 完全性缓解F20.X8 其它F20.X9 观察期尚不足一年F20.0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F20.1 青春型精神分裂症 F20.2 紧张型精神分裂症 F20.3 未分化型精神分照症 F20.4 精神分裂症后抑郁 F20.5 残留型精神分裂症 F20.6 单纯型精神分裂症 F20.8 其它精神分裂症 F20.9 精神分裂症,未特定 3.分裂障碍 Schizotypal disorder [编辑本段]3.1 流行病学未见国内相关报道3.2 诊断标准3.21 无此疾病分类3.22 分裂型障碍诊断要点本症以类似于精神分裂症的古怪行为以及异常思维和情感为特征,但在疾病的任何时期均无明确和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性表现.无占优势的和典型的障碍,但可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a)情感不恰当或受限制(病人显得冷酷和淡漠);(b)古怪,离奇或独特的行为或外表;(c)人际关系差,倾向于社会退缩;(d)古怪的信念或巫术性思维影响着病人的行为并与亚文化规范不符;(e) 猜疑或偏执观念;(f)无内在阻力的强迫性穷思竭虑,常伴畸形恐怖的,性的或攻击性的内容;(g)不寻常的知觉体验,包括躯体(身体)感觉异常或其它错觉,人格解体或现实解体;(h)思维模糊,赘述,隐喻性的,过分琐碎或刻板,表现为离奇的言语或它种形式,无严重的言语不连贯;(i)偶发的短暂性准精神病发作,伴严重的错觉,幻听或其它幻觉以及妄想样观念,起病往往没有外界诱因.本症为慢性病程,病情波动,偶尔可发展成精神分裂症.无明确的起病,其演化和病程往往类似于人格障碍.本症在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亲属比中更为多见,据认为它是精神分裂症遗传“谱”的一部分.不推荐普遍使用此诊断名称,因为本症与单纯型精神分裂症及分裂型或偏执型人格障碍均无明确的界限.如使用本术语,病人应至少二年持续性或发作性地存在上述三到四个典型特征.病症必须从未符合过精神分裂症的标准.一级亲属的精神分裂症病史支持此诊断,但并非诊断所必需.包含:边缘状态精神分裂症潜隐型精神分裂症潜隐性精神分裂症反应精神病前精神分裂症前驱型精神分裂症假性神经症型精神分裂症假性病态人格型精神分裂症分裂型人格障碍不含:Asperger’s综合征(F84.5)分裂样人格障碍(60.l)F22.0 妄想性障碍 F22.8 其它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F22.9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未特定 4.多重人格障碍 [编辑本段]4.0 术语及分类所谓“多重人格”在CCMD-3中称为“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属癔症;在ICD-10中称为“多重人格障碍 mu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属分离[转换]性障碍 (Dissociative [conversion] disorders))在DSM-IV中称为“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属解离型障碍(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4.1 流行病学过去认为,多重人格在人群中的比率是非常低的.但近年的发现表明,多重人格其实并非那么少见.此症以女性为多,其发病率通常为男性的三至九倍. 4.2 诊断标准4.21 40.13 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分类:(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40)癔症(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以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为主,丧失自我统一感,有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2)对周围环境缺乏觉察,周围意识狭窄或对外界刺激异乎寻常的注意狭窄和选择性注意,并与病人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3)上述症状必须是非己所欲,发生在宗教或文化背景认可情境中的类似状态之外或系其延伸;(4)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5)排除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4.22 F44.8 其它分离(转换)性障碍F44.81 多重人格障碍本障碍罕见,关于是医源性问题还是文化特有的问题也有争议.基本特征是,同一个体具有两种或更多完全不同的人格,但在某一时间,只有其中之一明显.每种人格都是完整的,有自己的记忆,行为,偏好,可以与单一的病前人格完全对立.相对常见的形式是双重人格,通常其中一种占优势,但两种人格都不进入另一方的记忆,几乎意识不到另一方的存在.从一种人格向另一种的转变,开始时通常很突然,与创伤性事件密切相关;其后,一般仅在遇到巨大的或应激性事件,或接受放松,催眠或发泄等治疗时,才发生转换.
2010-06-26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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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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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桂芳 副主任医师
北京友谊医院
三级甲等
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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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个正常的儿童,在他发育的早期,也可能会有轻度的强迫行为。如走路时,有的孩子喜欢抚摸路边的电线杆,有的喜欢用脚踢小石子,有的喜欢反复计算栏杆的数目等等。孩子的这些行为并不伴有任何情绪障碍,而且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消失。
2010-06-24 21:29
一个有强迫症的儿童,除有上述的表现以外,还常伴有其他强迫症状,如强迫意向、强迫观念、强迫情绪等。其症状表现也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强迫计数,反复数天花板上吊灯的数目、图书上人物多少、自己走了多少路等。有的表现为反复洗手,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反复检查作业是否做对。有的表现为某种习惯性动作,如睡觉时反复检查衣服鞋袜是否放得整整齐齐,上楼梯上一步跨两级,走路走两步跳一下等。一般来说,患儿对自己的强迫动作并不感到苦恼,仅仅是刻板地重复这些动作而已。如果不让他们重复这些动作,他们就会焦虑不安,甚至发脾气。
一般认为,儿童的遗传因素、性格基础、父母不良的性格影响、家庭教育的方式不当等均与本症的发生有关,患儿病前常有严肃、拘谨、胆小、呆板、多思多虑、不活泼的表现,父母也常有胆小怕事、过于谨慎、缺乏自信、迟疑不决、反复检查、过于克制自己、呆板、缺乏兴趣爱好等不良性格。父母对孩子过于苛求,如对清洁卫生的过分要求、对日常生活的过分刻板等,也可能是诱发本症的原因。此外,孩子重病、外伤、突然的严重的精神创伤、精神长期紧张、精神负担过重等,均可成为诱发因素,促使症状的出现。
强迫症的患儿应在心理医生的指导和鼓励下,通过反复的训练和实践,主动去矫正那些令人苦恼的强迫观念、意向或行为。在治疗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树立信心
对有强迫症的儿童,要帮助他们认识和克服自己的性格弱点,努力做到处理事情当机立断,遇事不犹豫不决。让孩子了解,人的一生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难题,要勇敢面对困难。帮助孩子正确评价自己,看到自己的力量,遇事不胆小、畏缩。要多方为患儿创造条件,让孩子获得成功,以提高孩子的自信心。还要注意丰富孩子的业余生活,分散孩子的注意力,以减少他们不必要的疑虑。
2意念训练
儿童出现不可克制的强迫现象时,家长要帮助儿童用意念努力去对抗强迫现象,使紧张恐惧的心情得以放松。并告诉儿童这种行为没有任何意义,以分散儿童的注意力。当然,要做到这点,是很不容易的,一定要有毅力。多数儿童经过反复训练以后,强迫现象才会逐步消失。
3行为疗法
对于单纯用意念不能对抗的强迫现象,可以采用“行为对抗疗法”加以矫正。行为对抗疗法基本上是一种操作性条件反射过程,它把刺激与强迫行为反复多次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条件反射,使之与原来的强迫行为相对抗,以消除原有的错误行为。具体做法是:
吩咐儿童右手腕上套进三股橡皮圈,一旦出现不可克制的强迫现象,如反复计数、反复检查等时,立即拉弹腕上的橡皮圈,以对抗强迫现象。拉弹力量以手腕皮肤稍有疼痛感为宜,同时数拉弹次数及强迫现象持续的时间。刚开始时需要拉20~30次,才能对抗强迫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训练,拉弹橡皮圈3~5次就能对抗强迫现象了,这时橡皮圈就可以去掉。以后,如果再出现强迫现象,就会立即想到手腕上橡皮圈的对抗力量,用自己的意念来消退强迫欲念。
4培养爱好
鼓励强迫症患儿多参加集体活动,多与外界接触,培养孩子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如唱歌、跳舞、听音乐、打球、跑步等,以建立新的大脑兴奋灶,去抑制强迫症状的兴奋灶,转移对强迫症状的高度注意力,这样,可以大大促进病情的恢复。
5纠正父母不良性格
如果强迫症患儿的父母有性格偏异,如特别爱清洁、过分谨慎、过于刻板、优柔寡断、迟疑不决等,都加以纠正,否则,会影响患儿强迫症状的康复,也不利于孩子以后心理的健康发展,这一点甚为重要。
6药物治疗
严重的强迫症患儿,由于强迫症状影响了孩子的学习与生活,经过长期生活调整仍然无法纠正,就有必要去正规医院进行药物治疗。 谢谢您关注家庭医生在线柯大夫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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