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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易致胎儿死亡 胎儿足月应及时生下

2012-10-23 08:06:54    作者:涓涓  家庭医生在线

  晓霞婚后三个月,就怀上孩子。预产期快到了,全家人都盼望着家庭新成员的到来。当准妈妈的就更不用说了,宝宝的衣物、用品、食品早已准备得一应俱全,就等着当正式妈妈了。可一天过一天,预产期过了整整十天,胎儿像留恋着妈妈子宫这个安乐窝,一点要出来的意思也没有。听老人说:“胎儿在娘肚子里多待一天,胜过出生后长一个月哩!”再说,晓霞又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因此,只好耐心等待,“瓜熟”自然就会“蒂落”嘛!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仍然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宝宝像铁了心要继续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下去似的。晓霞终于等不下去,到医院请医生检查。医生诊断为“过期妊娠”,经过详细的检查后,及时采取了终止妊娠的措施,为晓霞做了引产,娩出了一个健康的男婴。医生告诉晓霞,幸亏处理得早,再拖下去,对胎儿和母亲都有可能造成危险。

  本来,胎儿在母体的子宫里经过280天(40周)的孕育,他的发育已基本成熟或接近成熟,到达“瓜熟蒂落”或“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时刻了。通常,孕期在259~293天的范围内分娩的,均属正常,称为“足月产”;在196~258天之间分娩的,称为“早产”;而在294天(42周)或294天以上尚未分娩的,则称为“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并不少见,约占所有分娩数的5%~12%。据报道,过期妊娠时胎儿的围产期发病率和死亡率都会大大地增加。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的3倍,44周时为正常的5倍。

  过期妊娠时,胎盘和胎儿大约有下面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胎盘功能暂时是正常的,胎儿仍能正常继续生长,出生时胎儿体重偏大甚至发育成巨大儿,或因胎儿颅骨钙化明显而变硬,在通过产道娩出时不易变形而导致分娩困难,易引起滞产、母体产道的撕裂伤及产后出血等并发症。又由于容易造成难产,手术助产的机会增加,导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或锁骨骨折等并发症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

  另一种情况是过期妊娠时由于胎盘老化,功能迅速衰退,不能继续供给胎儿足够的氧气和营养物质,羊水也减少。这时胎儿体重不但不再增加,反而减轻,胎脂及皮下脂肪也会逐渐减少,造成皮肤干燥松弛多皱纹,容貌如“小老人”。这样的胎儿对缺氧很敏感,极易发生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或死亡。由于缺氧,胎儿肛门括约肌松弛,造成胎粪排出,使羊水受到污染,在分娩过程中,胎儿吸入污染的羊水,易并发肺炎而死亡。因此,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大增加。有些胎儿可在分娩前已死于子宫内;有些可能在分娩过程中突然死亡;有些则在出生时出现严重窒息。

  对“胎儿在娘肚子里多待一天,胜过出生后长一个月”的说法还得做具体分析。比如说在达到足月妊娠(37周)之前,除非出现特殊的母、胎的病理情况,否则应尽量使孕期达到足月后才考虑分娩,因为早产儿的患病率和死亡率也较足月分娩的新生儿高,早产儿出生后的生长发育也会差于足月的新生儿。在这种情况下,胎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相反,过期妊娠则对胎儿和母亲都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因此,超过预产期两周而未临产的孕妇,不应麻痹大意,均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医生会根据妊娠是否真正过期(核对预产期的计算是否准确)、胎盘功能状况和胎儿监测的检查结果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法。如胎儿情况良好,胎盘功能正常者,可做短期密切观察待产。如经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成熟、胎盘出现老化现象、羊水减少者,应留院并根据每个产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及早终止妊娠,以防对母体和胎儿造成不良后果。

  过期妊娠的发生,有人认为可能与胎儿垂体、肾上腺的功能不全有关,因为在过熟婴儿的周围血液中,肾上腺皮质酮的水平较正常足月婴儿为低。也有人认为与母体在临产前孕酮水平增高有关。孕酮有抑制子宫收缩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临产前孕妇体内的孕酮水平是下降的;如果孕酮水平过高,子宫收缩作用受到抑制,分娩过程的启动当然就会受到影响。

  瓜不熟,不宜摘,因为“强扭的瓜不甜”。胎儿不足月,除非迫不得已,要不然是不该硬把胎儿提前生下来的。同样的道理,瓜熟了,应及时摘下,否则,过熟的瓜会慢慢干瘪。胎儿足月了,就应及时生下来,留在子宫里的时间过长,对母体、对胎儿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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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徽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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