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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再生的注意事项

2013-03-31 01:06:27      家庭医生在线

  剖腹产就是剖开腹壁及子宫,取出胎儿,是一个重要的手术助产方法。据专家介绍,剖腹产原本只是限于产妇和婴儿的病理因素的补救手术,例如产妇有明确的骨盆异常、骨盆狭窄,患有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如心脏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情况,产科医生会建议其进行剖腹产。然而,出于害怕分娩疼痛、选择吉时分娩宝宝、不愿影响产后性生活质量等原因,不少健康的准妈妈选择了剖腹生子。据了解,目前国内许多大医院的剖腹产率高达70%,而广州大医院的剖腹产率则控制在40%-50%。

  再“剖”一般需间隔2年

  对于已经有剖腹产经历的女性来说,再次妊娠时能否继续“剖”,要看其身体的恢复情况。

  专家表示,临床证实,剖腹产产妇的失血量平均在300毫升以上,比阴道分娩的失血量多一倍以上;剖腹产可引起伤口感染、术中羊水栓塞、手术意外、子宫损伤切除等情况,发生产后大出血、意外死亡的几率比正常阴道分娩多;术后母体恢复慢,容易出现静脉血瘀、盆腹腔组织黏连引起的慢性腹痛、盆腔炎、宫内膜异位症等并发症。只有当上次剖腹产遗留下来的并发症消失后,才可以继续选择剖腹产。

  此外,前后两次剖腹产的时间应相隔2年左右最合适。“如果短期内再次怀孕,疤痕愈合还不牢靠,发生子宫破裂的危险较高,危及母子安全。相隔时间过长,子宫疤痕已经纤维化,脆性较大,也容易被扯裂。”专家说,由于受不了剖腹产术后疼痛,再次怀孕时想“顺产”的女性也很多,但这需要根据产前的检查,如胎儿头部大小、位置,临产后产程的情况综合考虑。

  “剖”得越多,风险越大

  “剖腹产手术后留下的子宫疤痕,会给今后分娩带来很多危险。”专家解释说,剖腹产后若再次怀孕,怀孕中期随着胎盘占据的空间越来越大,会将子宫撑大上拉。如果胎盘植入子宫疤痕,很容易发生子宫破裂。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开始孕囊就着床在子宫疤痕处妊娠,很有可能引发大出血,而且这种情况很容易被误诊为流产。某妇产科医生曾抢救过一个22岁的患者,其第一胎是剖腹产,怀上第二胎还不足3个月,就因为孕囊在子宫疤痕处着床妊娠而发生大出血,出血量达到了六七千毫升。“剖腹产次数越多,子宫就越脆弱,胎儿早产或子宫破裂导致胎死宫内的可能性就越大。”

  剖腹产后再生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2、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3、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5、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责任编辑:方徽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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