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在线首页 > 儿科 > 怀孕 > 孕期 > 正文
体检
挂号科室:体检保健科 同类疾病:保健食疗婴幼儿性健康节后综合征

哪些孕妇必须做产检?

2017-07-10 10:04:07      

准妈妈的身体检查应该至少在怀孕前三个月进行。产前检查可能查出胎儿的畸形或先天发育不良,但这时其实已经晚了,如果能在准备怀孕阶段进行检查,并向医生讲明病史和一些可能影响宝宝正常发育的因素,对生出健康的宝宝很有利。

第一次产前检查一般是在怀孕三个月之内,要对孕妇全身各个部位进行详细检查。这时有可能发现胎儿一些并发症,如心脏发育异常,甲状腺发育异常等,便于及早采取解决措施。

孕中阶段,也就是怀孕的12周到17周,一般要一个月做一次检查,26周到40周每两周一次。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增加一些检查项目,比如在15周到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的筛查。

对于35岁以下的孕妇做唐氏综合征的筛检可排除高危孕妇群,而高危人群(包括35岁以上的孕妇)则必须进行羊水穿刺,做进一步诊断。

产前检查中b超和彩超的检查手段使用最多。有些准妈妈认为,彩超比b超看得清楚,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彩超只是增加了血流情况和血管状态,适用于血管疾病的诊断,一般在22周到24周使用。

通过b超就可以看清胎儿内脏等器官的发育情况,相比而言b超也比彩超要经济实惠。

具有以下情况的产妇一定要做产前检查:

糖尿病患者;工作环境为长时间强磁场,或长期接触化学药品者;怀孕早期服用过抗病毒的药物者;近亲结婚,此种情况使遗传疾病的发生率大大提高,常见的疾病有先天性聋哑者;孕妇自身有不良习惯,比如吸烟。

(责任编辑:杨绮琴 )

相关文章推荐

    科大夫挂号引导

    合作医生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