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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癌症的辅助性放疗

2016-10-19 11:43:59      

一、配合手术,补短取长 放疗和外科治疗都是局部治疗肿瘤的方法,放疗配合外科治疗可明显提高疗效。

(一)术前放疗 术前放疗是指在手术切除肿瘤之前进行放疗,是综合治疗的一种方法,一般经2周放疗后进行手术,有些是术前一天进行放疗。术前放疗可消灭目前影像手段尚无法检测到的微小病灶或病变,可缩小原发癌灶,使原来不适于手术或不能手术的病人能够手术,能使手术范围缩小,较好地保存病人手术后的生理功能和生活能力,也可降低肿瘤细胞朱知力,降低癌细胞经血行或淋巴转移的机会,减少癌细胞的局部种植,从而提高治愈率。术前放疗并不增加手术的难度,也不增加手术的死亡率、手术感染、伤口不愈、吻合口瘘等手术并发症。

(二)术中照射 术中放疗是对手术中暴露出来的、不能切除的肿瘤、残存的肿瘤,或临床淋巴引流区,在肉眼观察下避开周围正常组织,或进行必要的遮挡保护,一次给予安全的大剂量照射,使局部获得有效的杀伤,从而提高癌的局部控制率,延长生命。术中放疗的优点有:肉眼直接观察下进行,照射部位准确,可保护比肿瘤深的正常组织,邻近的正常组织可以推到照射野以外加以保护,治疗时间短,全身反应及骨髓损伤小,不增加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术后恢复期不延长,术后可继续进行远距离照射或化疗。其缺点是只能进行一次大剂量照片,不符合分次照射的原则。 术中放疗已用于胃癌、胰腺癌、胆管癌、结肠或直肠癌、脑瘤、宫颈癌、前列腺癌、膀胱癌、肺癌、食管癌、纵隔肿瘤、骨软组织肉瘤、腹膜后恶性肿瘤等的治疗,并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三)术后放疗 术后放疗是在伤口愈合和身体恢复后2~4周进行。确有残存病灶者,经放疗后可达到根治或控制肿瘤、延缓复发的目的。有的肿瘤虽经手术彻底切除,仍常会复发或转移,术后放疗可减少复发和转移:脑瘤、肺癌、食管癌、直肠癌、软组织肉瘤、乳腺癌等,通过术后放疗可提高局部控制率,恶性度较高的肿瘤往往不易切除干净,或术后易于复发、转移,不仅要进行术后放疗,还要加以化疗,如肾母细胞瘤、小脑髓母细胞瘤等。

二、放化结合,相得益彰

(一)取长补短 由于癌症早期即可循血行或淋巴转移,即使原发病灶很小也可能发生转移,而有些癌症本身就是全身性疾病。这些癌症都要进行全身性化疗,但化疗只能杀灭大部分癌细胞,而不能杀灭全部癌细胞,癌块越大,治愈越难,有些癌细胞还会产生抗药性,化疗对全身的毒性较大,有的肿瘤在化疗间歇期会迅速增长。放疗对一定范围的癌症疗效较好。但无法治疗远处的转移病灶。两者相比,都有一定的优越性和局限性。若化疗与放疗相结合,就能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提高疗效,减少耐药性,降低对人体的毒性,有的化疗药物还能增加癌细胞对放疗的敏感性,使放疗作用更强,化疗能使癌块缩小,利于放疗集中火力杀灭癌灶。如先行化疗治疗淋巴瘤的全身病变,再用放疗对准局部较大的病变进行治疗,这样就可以取得很高的治俞率。用化疗与放疗相结合治疗未分化的小细胞肺癌,可明显提高治愈率。 化疗与放疗相结合虽有很多优点,但缺点也不少,如化疗抑制全身的骨髓造血功能,放疗也能产生局部的骨髓抑制,化疗对肝、肾、胃肠道的毒性很大,放疗对这些部位的损伤也不轻,所以综合治疗时,放疗的剂量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审时度势 常用的化疗方案是多药联合化疗,化疗剂量偏大,毒性也相应增大,如果和放疗同时进行,则两者毒性相加,毒副作用就更大,往往使病人难以耐受,如发生血象降低,肝功能异常、放射性肺炎等,但化疗药物又有提高放疗杀伤癌细胞的作用,因此有时又用小剂量的化疗来增加放疗的敏感性,有时病人的全身病情重需要化疗,但有的部位化疗效果不好,这时就可用很小的照射面积来治疗个别部位,如肺癌病人化疗中出现脑转移,可在化疗间歇期进行脑部放疗,又如发生骨转移引起剧烈疼痛时,可进行局部的放疗,减轻疼痛。

(三)先后有别 很多癌症容易转移、对较小的病灶放疗容易将其治愈,转移病灶明显的癌症,就要先行化疗再行放疗,有的癌症转移较慢,或主要是局部问题、或病变很早,那就可以先行放疗,再行化疗,已经发生转移的癌症大多先行化疗,以化疗为主,脑转移则不然,脑组织内有血脑屏障,化疗药物不能进入,要先行放疗,既治疗肿瘤,又破坏血脑屏障,有利于化疗药物进入脑组织。

(责任编辑:陈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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