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在线首页 > 疾病频道 > 肿瘤 > 肿瘤治疗 > 化学治疗 > 正文

妊娠期恶性肿瘤不能化疗吗

2016-10-28 11:13:14      

在中国,妊娠期的女性是受到超常规超理性对待的,有名目繁多的种种禁忌。而化疗药物,一向以毒性强副作用大著称。在这种情况下,妊娠期化疗被老百姓视为洪水猛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事实上,妊娠女性和胎儿之间,存在一个医学上称为胎盘屏障的结构。母体与胎儿之间,除了必须的营养和氧气等物资交换外,各自循环系统相对独立。由于胎盘屏障的阻隔,很多药物无法进入胎儿体内发挥作用,还有些药物能够少量进入,但由于浓度大大降低,也未必对胎儿造成损伤。

据一些资料估计,每1000-2000孕妇中,就会有一人并发癌症。长期以来,妊娠期罹患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案确实很困扰患者和医生。1948年,人类第一次为一位白细胞的孕妇进行了化疗,此后,妊娠期化疗的资料逐渐积累。现在,对于需要化疗的妊娠期的恶性肿瘤患者,已经常规在妊娠满3月后给予化疗。 2012年,新泽西州罗文大学库波医学院的研究人员在《柳叶刀肿瘤学》在线发表的文章指出:孕妇妊娠期间接受化疗并不会影响胎儿发育。作者ElyceCardonick指出:患癌孕妇无需推迟治疗,也不必因为担心化疗而终止妊娠。

作者认为,胎儿暴露于化疗并不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心脏功能,听力方面的异常;同时,和正常群体相比,整体健康,生长发育也未受到影响。 2014马德里欧洲肿瘤会议上所发布的数据指出:在妊娠三个月以后,如果进行化疗的话,那么对于在子宫内暴露于化疗环境的胎儿来说,尚属安全(appearstobesafe)。 布鲁塞尔JulesBordet研究所的Azim在讨论中指出,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化疗是禁忌的,一般选择在第4月开始化疗

。除非在妊娠的最初就确诊为侵袭性病变,否则不应该考虑流产,除非出现了并发症需要提早生产,否则避免早产。 2012年发表的两篇综述支持上述结果,认为罹患乳腺癌和妇科肿瘤的患者可以继续妊娠过程。妊娠不会对这两类肿瘤患者带来不利于预后的影响。

在给予母亲标准治疗的同时能够有效的维护胎儿的安全。 综上所述,妊娠并非肿瘤患者的化疗禁忌。当然,具体到每个患者,还需要由专业医生根据具体病情作出判断和建议。 母亲是伟大的的,母爱是无私的,笔者无意对新闻中母亲的伟大做任何的质疑。但是,知识和智慧,与爱同样重要和伟大。而媒体在赞美母爱的伟大时,也有义务讲清楚妊娠并非化疗禁忌,以免造成误导。

(责任编辑:陈晓 )

相关文章推荐

    科大夫挂号引导

    合作医生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