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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弱视 关键是家长要配合

2015-06-16 08:34:29      家庭医生在线

  每个人从出生到五岁是视功能发展的最关键阶段。如果在这一阶段,眼睛的发育受到阻碍,那么一生就没有好的视力。医学上称为“弱视”。弱视是儿童发育过程中常见的眼病,我国儿童弱视的发病率为3%-4%,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保守估计全国弱视儿童约有1000多万。

  小朋友若有下列视力不良症状,应立即找眼科医师检查:

  1. 怕光

  2.眼镜的活动很奇怪,如出现不正常的跳动,这很可能是一种眼球震颤,容易造成视力不良。

  3.有只眼睛偶尔或经常向内或向外偏转。

  4.每次需要用眼时(例如看电视),头会出现向某一方向偏转、倾斜,或下巴压低、抬高等不良姿势。

  5.眼手协调能力较差,且易碰撞或跌倒。

  6.阅读时常看错行,或看书写字时会有相反或倒置的现象。

  7.有重影现象(一物看成二物)。

  8.小朋友自己说“看不清楚”,视物眯眼。

  9.看东西距离太近。

  10.眼外观异常,例如眼睑下垂、黑眼球有白斑、两眼大小不一、瞳孔大小或形状不一。

  家长的配合是成功治疗小儿弱视的关键

  家长在儿童弱视治疗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是成功的关键。因为弱视的治疗过程较长,家长要有信心,有耐心,同时还要精心、细心。

  1.眼镜配好后一定要督促患儿坚持戴用,可根据情况遮盖治疗并按医嘱定期做散瞳验光检查。

  2.戴镜、遮盖治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精细作业的训练。弱视眼越用,视力提高越快。家长可经常变换新的形式,自制或选购一些辅助治疗器具,提高患儿训练的兴趣。

  3.如采用光学药物压抑疗法,除坚持戴镜外,要按医嘱准时点用规定浓度的阿托品眼液散瞳。

  4.家长应按医嘱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以便医生判定疗效和随时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每月复诊1次。视力恢复正常后的半年内仍要求每月复查,防止弱视复发,以后逐步改为3个月、半年复诊1次,直到视力保持3年正常,弱视才算完全治愈。

(责任编辑:邹华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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