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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慢性乙肝的抗病毒疗效?

2012-07-06 09:07:21      家庭医生在线

    慢性乙肝的抗病毒治疗,为延缓疾病进展、防止肝纤维化和肝硬化、提高患者的生存期和生活质量提供了有效手段。但是,并非所有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都能获得满意的抗病毒效果。那么,如何来避免这些抗病毒治疗过程中的不理想状况,在此有几点建议:

  选择一个比较好的治疗时机来提高抗病毒效果。一般来说,要在肝脏的炎症期是比较好的治疗时机,也就是说在丙氨酸转移酶(ALT)正常值2倍以上为宜。因为这时候肝脏有炎症反应,有清除病毒的潜能,加上外在的抗病毒治疗,就有利于更快速、完全地抑制病毒。如果ALT长期反复波动在较低水平,可以作肝穿,对肝组织学作更客观的评估,特别对40岁以上的乙肝患者。如确有比较明显的炎症或纤维化,即使ALT不很高也可以选择抗病毒治疗。

  药物选择。目前经我国批准上市的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药物分为两大类:干扰素和核苷(酸)类物。应当选择对病毒抑制作用比较强而快速、耐药发生率较低的药物,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将病毒抑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最好是检测不出),以此来提高远期抗病毒疗效和减少耐药。干扰素有其治疗的疗程相对较短、不会产生耐药等优势,但相对来说治疗时机体反应较大,价格比较昂贵;而核苷(酸)类似物有服用方便、副反应小、机体容易耐受等优点,但用药时间长,治疗中容易产生耐药。通常药物的具体选择可以由患者和医生沟通后共同决定。因为这牵涉到各地药物提供的品种不同,患者年龄不同,所能适应的治疗条件不同,所处疾病状态不同,各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同等等,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要因地制宜,恰如其分地慎重考虑,而一旦决定了以后,则希望能遵守医生的嘱咐,坚持治疗。

  患者的依从性,也就是患者能否严格执行医生嘱咐的程度。这十分重要,因为目前所采取的抗病毒治疗是尽可能将病毒抑制在最低水平,还不能完全清除体内的病毒,也就是说一旦停药,对病毒的抑制作用去除了以后,病毒完全有再活动的机会。有些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后,病毒载量很快下降,甚至检测不出,觉得效果十分理想,便自行停药、减量或换药,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而且是应该规避的行为。

    根据我国最新(2010年)更新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对于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如果用干扰素治疗,疗程应为半年到一年。如果病毒抑制有效,可延长疗程至一年半或更长,以此减少复发;如果用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基本疗程也至少一年,待病毒检测不出、肝功能正常、e抗原消失,并出现e抗体后,每6个月监测一次,保持2次以上,这样也至少需要2年,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对于e抗原阴性者,无论干扰素或核苷(酸)类似物,疗程至少一年,当乙肝病毒检测不出,ALT正常后坚持一年半以上(其中至少复测3次都能保持以上结果)才可考虑是否停药,即使停药后也要严密随访,一旦有反复要及时开始重新治疗。最近更有专家提出要力争表面抗原消失,甚至出现表面抗体,以减少停药后的复发。所以,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治疗过程。如果随意停药、换药或者减量都会造成已经取得的治疗成果丧失,并给以后重新治疗时的药物选择造成困难。

  其他因素。抗病毒的疗效还与许多因素有关,譬如年龄、性别、感染方式(是否为母婴或垂直传播)、感染时间(是年幼或成年)、病毒载量的高低、病毒的基因型等等,以及药物进入患者个体后的体内过程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女性患者,非母婴传播的,病毒载量比较低的治疗效果会比较好。

  有些因素是客观存在而难以改变的,包括年龄、性别和病毒因素,但有些是通过医疗行为可以来创造有利因素的。所以希望能通过捕捉有利的治疗时机、选择合适个体的药物、增加依从性等来提高抗病毒疗效,在有限的医疗资源中获取更大效益。

(责任编辑:刘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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