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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书雪 医师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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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在妊娠 32 - 34 周、分娩期及产后 3 天内最易发生心力衰竭,主要与血容量增加、心脏负担加重等因素有关。 1.妊娠 32 - 34 周:此时期孕妇血容量达到高峰,心脏负荷显著增加,易导致心力衰竭。 2.分娩期:尤其是第二产程,子宫收缩、产妇屏气用力等,使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心脏负担加重。 3.产后 3 天内:胎盘娩出后,子宫缩小,大量血液回流至体循环,回心血量增加,易引发心力衰竭。 4.感染:孕期及产后发生感染,会加重心脏负担,诱发心力衰竭。 5.贫血:孕妇贫血使血液携氧能力下降,加重心脏负担,增加心力衰竭风险。 总之,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在上述时期要特别注意,定期产检,密切监测心脏功能,预防心力衰竭的发生。一旦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2024-10-0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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