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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涛 主治医师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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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性白内障的诊断主要依靠症状、体征、眼部检查、特殊检查及医生的临床经验等。包括视力变化、晶状体混浊特征、散瞳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等。 1.症状观察:患者可能出现视力逐渐下降、视物模糊、对比敏感度下降、单眼复视或多视等症状。 2.眼部体征:通过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可观察到晶状体核的混浊程度、颜色改变等。 3.散瞳检查:散瞳后更清晰地观察晶状体的混浊情况及范围。 4.眼压测量:排除眼压异常对诊断的干扰。 5.眼底检查:了解视网膜、视神经等眼底结构有无病变。 6.视觉功能检查:如视力检查、对比敏感度检查等,评估视觉功能受损程度。 综合以上多种检查方法和症状表现,医生能够对核性白内障做出准确诊断。患者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眼科就诊。
2024-10-0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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