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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沛 主治医师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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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在我国是被严格禁止的。胎儿的发育是一个逐渐的过程,通常在怀孕 16 周以后,通过 B 超等技术可能能够初步判断胎儿性别,但这并非合法和推荐的做法。从医学伦理、法律规定、胎儿健康、社会影响、家庭观念等方面考虑,都不应该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1.医学伦理:尊重生命,无论性别,每个胎儿都应被平等对待,不应因性别而被区别对待。 2.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这是为了维护人口性别平衡和社会公平。 3.胎儿健康:孕期的重点应是关注胎儿的健康发育,而非性别,频繁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可能对胎儿造成潜在危害。 4.社会影响:过度关注胎儿性别可能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5.家庭观念:应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孩子的价值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其成长和未来发展。 总之,怀孕后应关注胎儿的健康,遵循法律和伦理规范,摒弃对胎儿性别的过度好奇和不当追求。
2024-10-2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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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存旺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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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些推断性别都是不准的我和我朋友症状差不多可是她是女孩我是男孩的我和另一个朋友症状完全相反她也是男孩的呵呵b超看性别都有不准的时候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2024-10-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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