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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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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凯 副主任医师
开封市中心医院
三级甲等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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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首先应当针对出血原因立即设法止血,另一方面要采取紧急措施补充血容量,防止休克的发生。迅速输入生理盐水、复方生理盐水、血浆或右旋糖酐,并立即配血尽早输入全血。待出血停止,再进一步根据病因进行必要的治疗。对贫血本身,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在渡过急性期后,及早给予高蛋白质、富维生素的饮食,如果体内贮铁充分,造血功能正常,红细胞在出血停止后4~6周恢复正常,血红蛋白的恢复要落后2周。有严重贫血应输红细胞纠正贫血。原有慢性失血史或原先贮铁量不足者,出血停止病情稳定后,可给予铁剂,以促进红细胞的生成和铁贮量的补充。
2016-07-0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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