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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兰阔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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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进行三次超声检查的时间通常是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这三个阶段的超声检查对于监测胎儿的发育和孕妇的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1.孕早期(约 11 - 13 周 + 6 天):主要确定孕周,评估胎儿是否存活,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初步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2.孕中期(约 20 - 24 周):此时胎儿各器官已基本发育,是进行胎儿系统超声筛查的最佳时期,能全面检查胎儿的结构,排查胎儿是否存在重大畸形。 3.孕晚期(约 28 - 32 周):进一步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了解胎儿的胎位、胎盘位置、羊水量等,为分娩做好准备。 4.特殊情况:如果孕妇存在高危因素,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或者胎儿发育异常等,可能需要增加超声检查的次数。 5.个体差异:有些孕妇可能因自身的月经周期不规律,或者受孕时间较晚,超声检查的时间也会相应调整。 总之,孕期的超声检查时间是大致的参考,医生会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以确保母婴的健康。
2024-10-2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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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娟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超声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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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孕期的三次超声检查分别是在早孕期(11-13+6周)、中孕期(20-24孕周)、晚孕期(32孕周以后至分娩前)。
2024-10-2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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