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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 主任药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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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医嘱用药。患者应按照医生处方规定的剂量和给药时间用药,未经医生同意不要随意增减用药剂量或给药次数,尤其对药理与毒副作用强的药物如地高辛、茶碱等更应注意;也不宜擅自加减或停用药物,以免增加药物毒副作用或影响疗效。 注意药物过敏反应。某些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氟喹诺酮类抗菌药,解热镇痛药,胰岛素注射液、密钙息注射液等生物制品应用后可引起过敏反应,常见症状有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等,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若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并注意今后避免使用曾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 注意药物的毒性反应。某些药物如地高辛、茶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万古霉素等,其安全范围窄、毒副作用强,若剂量大,或用药时间长,则药物容易在体内积蓄引起中毒,尤其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良者更易发生。 避免重复用药。老年患者常常需要同时治疗二、三种疾病,就医时请把您正在服用的药物,尤其是心脑血管用药、神经系统用药、抗生素、激素、解热镇痛药等药物告诉医生,以免医生重复开药,使患者重复用药而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药物。孕妇或哺乳妇女因病需要使用药物时,最好咨询医生权衡利弊,并在其指导下用药,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以保证胎儿或婴儿的健康与安全。 不要随意服用闲置药品。未用完的药品不要擅自、随意用于往后的病症或其它疾病,也不要转介他人使用。闲置药品使用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做到对症下药,以策安全。 妥善放置药品。药品应放置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以防儿童误服引发意外。 药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药品可能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不能使用。 变质药品不能使用。发现药品受潮、发霉、变色、变质,或受污染、长菌等现象时,应丢弃。
2016-01-2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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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四云 主治医师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卫生院
一级
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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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减少不良反应应做到:遵医嘱用药。注意药物过敏反应。注意药物的毒性反应。避免重复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药物。不要随意服用闲置药品。
2016-01-2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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