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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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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福 主治医师
威县常屯卫生院
一级甲等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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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时,通常不建议服用药物进行治疗,包括过敏反应、特殊生理时期、并发其他疾病、肝肾功能异常、药物相互作用等。 1.过敏反应:若患者对某种药物成分过敏,如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使用后可能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甚至过敏性休克,这种情况严禁使用。 2.特殊生理时期: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需谨慎。例如,孕妇使用利巴韦林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哺乳期使用某些抗生素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 3.并发其他疾病:患有严重心脏疾病时,某些降压药可能加重病情;患有胃溃疡时,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可能加重溃疡。 4.肝肾功能异常:肝脏代谢或肾脏排泄功能障碍时,一些药物可能在体内蓄积,增加毒副作用。如肝功能不全者使用他汀类药物,可能导致肝损伤加重。 5.药物相互作用: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如华法林与某些抗生素合用,会增强抗凝作用,增加出血风险。 总之,在使用药物前,应向医生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包括过往疾病史、过敏史等,以确保用药安全。用药务必遵医嘱。
2024-10-3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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