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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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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医师
潍坊市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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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过敏反应、病情无改善、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用药禁忌等情况时,需要停止服用丁细牙痛胶囊。 1.过敏反应:如果服用后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病情无改善:用药 3 天后,牙痛症状仍未缓解甚至加重,需停止用药。 3.严重不良反应: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胃肠道不适,或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要停止服用。 4.药物相互作用:在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如某些抗生素、抗凝血药等,发生相互作用影响疗效或产生不良后果时,应停用。 5.特殊人群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若使用可能存在风险,需停止。 总之,服用丁细牙痛胶囊期间,应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如有异常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用药需谨慎,遵循医嘱。
2024-10-3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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