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刘静
广州长安医院
性病科
-
胚胎停止发育、淋巴结肿大、胚胎发育障碍、流产、水疱或大疱损害、鞍鼻、死产、死胎是最常见的症状。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指导意见: 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在住院期间应配合治疗。同时劝说家属去医院做梅毒确准试验的检查,必要时与双方共同治疗。需要进行对梅毒临床护理的患儿也要加强治疗,加强对梅毒临床护理者体温、体重、尿量、睡眠时间及精神状况的观察,注射部位有无硬块。如有异常做相应的处理。
2018-05-25 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