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张程 主治医师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三级
职业病科
-
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需考虑受照史、受照数据、临床表现、检查结果及诊断标准等。 1.受照史:必须有职业照射或应急照射经历。 2.受照数据:来自个人计及监测档案,必要时参考重建资料,累积受照接近或达到阈值。 3.临床表现:留意身体出现的各种症状。 4.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相关的生理指标检测。 5.诊断标准:严格依据相应标准进行诊断。 综合以上因素,全面评估,才能准确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2024-09-26 17:53
-
-
回答2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赵乐翠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内科
-
(一)必须有职业照射或应急照射的受照史。(二)受照剂量数据必须来自其事故现场模拟估算的物理剂量、估算的生物剂量,以及佩戴的个人剂量计及个人和场所剂量监测档案;必要时可参考可靠的剂量重建资料。(三)必须依据受照剂量(含剂量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参考既往健康情况,并排除其他因素或疾病,综合分析后方能作出诊断。(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其相应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2024-09-27 0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