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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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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向阳 主任医师
敦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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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目录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中的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2013-12-2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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