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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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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相 住院医师
威县妇女儿童医院
二级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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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化疗原则主要包括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等。 1.早期:肺结核早期,细菌繁殖活跃,代谢旺盛,病灶内血液供应丰富,药物容易发挥作用,能有效杀灭细菌,防止病情进展。 2.联合:采用多种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可防止耐药菌产生,提高疗效。 3.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情况,确定合适的药物剂量,剂量过小达不到治疗效果,过大则易产生不良反应。 4.规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时间和间隔,避免漏服或随意更改用药时间,以保持有效的血药浓度,杀灭结核菌。 5.全程:患者必须完成规定的疗程,一般初治肺结核为 6 个月,复治肺结核为 8 个月,不可自行中断治疗,以免复发或产生耐药。 总之,遵循肺结核的化疗原则,对于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和耐药的发生至关重要。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规范治疗,定期复查。
2024-12-09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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