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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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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静 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三级甲等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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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监护的开始时间因个体差异而异,通常取决于孕妇的健康状况和是否存在高风险因素。在无特殊情况下,一般建议从孕期第36周开始常规进行。药物治疗需谨慎,身体出现不适时,应首先寻求医生的意见,避免盲目用药。
2019-03-02 19:00
1. 常规监测:对于大多数健康的孕妇,胎心监护通常在妊娠晚期,即36周以后每周进行一次,以评估胎儿的宫内状况。
2. 高危妊娠:如果孕妇被诊断为高危妊娠,如存在糖尿病、高血压等合并症,胎心监护可能提前至28周左右。
3. 胎儿异常:如果有胎儿生长受限、胎动减少或其他异常情况,医生可能会建议提前进行胎心监护以密切监测胎儿健康。
4. 宫内窘迫迹象:如果发现胎心率异常或有宫内窘迫迹象,即使不到36周,也可能需要立即进行胎心监护。
5. 个人化决策:终的决定应由医生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检查结果来制定,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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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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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银 医师
安都卫生院
一级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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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好,指导意见:胎心监护,一般是在七个月左右可以做,这时候监测胎心变化,胎动!以上是我的建议,由于无法全面了解病情,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2019-03-0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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