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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山 主任中医师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三级甲等
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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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榴莲后,有些食物不宜同时食用,如酒、牛奶、可乐、螃蟹、山竹等。 1.酒:榴莲中含有的硫成分会影响酒精的代谢,增加肝脏负担,可能导致酒精中毒。 2.牛奶:两者同时食用可能引发消化不良、腹胀、腹痛等症状。 3.可乐:可乐中的咖啡因和碳酸成分与榴莲结合,可能对肠胃产生刺激。 4.螃蟹:榴莲性热,螃蟹性寒,同时食用可能引起肠胃不适,如腹泻。 5.山竹:二者都富含纤维素,同时大量食用可能导致便秘或肠胃堵塞。 总之,为了避免食用榴莲后可能出现的不适,在饮食搭配上要多加注意。如果不小心同时食用了上述食物并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2024-11-29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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