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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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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娃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三级甲等
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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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胃肠炎的鉴别诊断,需综合症状、体征、检查等,包括症状特点、腹部体征、实验室检查、病史询问、既往疾病等。当身体感到不适时,务必及时就医,听从医生的指示进行诊治,不宜自己随意用药。
2012-12-14 23:33
1.症状特点:如呕吐、腹泻的频率和性质,有无发热、腹痛等。
2.腹部体征:有无压痛、反跳痛,肠鸣音是否亢进或减弱。
3.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计数、大便常规及培养等。
4.病史询问:近期饮食情况,有无受凉、接触感染源等。
5.既往疾病:是否有慢性胃肠道疾病史。
综合以上多方面的因素,可对急性胃肠炎进行准确的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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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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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建 主任医师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内分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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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孕期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2012-12-14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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