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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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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学琴 主任医师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呼吸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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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体温超过 38.5℃时可考虑使用退热药,但这并非绝对标准,还需综合患者的年龄、基础健康状况、症状严重程度等因素来判断。比如儿童、老人、有基础疾病者、发热伴明显不适者,其用药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1.年龄因素:儿童尤其是婴幼儿,体温调节中枢尚未发育完善,对发热的耐受能力较差,体温超过 38.5℃且精神状态不佳时,可考虑使用退热药。但 3 个月以下的婴儿发热,应及时就医。 2.基础疾病:患有慢性心肺疾病、糖尿病等基础病的患者,发热可能会加重原有病情,体温超过 38℃时就可能需要用退热药。 3.症状严重程度:如果发热导致明显头痛、肌肉酸痛、乏力等不适,即使体温未超过 38.5℃,也可酌情使用退热药缓解症状。 4.患者自身感受:有些患者对发热较为敏感,体温稍高就感觉极度不适,这种情况下也可提前使用退热药。 5.特殊情况:如患者正在接受某些治疗,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退热标准。 总之,是否使用退热药不能单纯依据体温,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常用的退热药有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等,但使用时务必遵医嘱。
2024-12-02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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