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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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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 医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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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时通过 B 超鉴定胎儿性别是不被允许的,这涉及到法律、伦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法律的明确规定、性别平等的原则、社会稳定的维护、家庭关系的影响以及人口结构的平衡等。 1.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2. 性别平等:倡导性别平等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理念。无论胎儿性别如何,都应给予同等的关爱和期待。 3. 社会稳定:过度关注胎儿性别可能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 家庭关系:不应以胎儿性别来决定对孩子的态度,良好的家庭关系应建立在对新生命的尊重和关爱上。 5. 人口结构:不合理的性别比例会影响人口结构的平衡,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怀孕时通过 B 超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且不符合社会价值观的行为。我们应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关注胎儿的健康发育,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
2024-12-0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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