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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 医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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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在我国是被明确禁止的。胎儿的性别通常在怀孕一定时期后通过特定的检查方法可能被判断,但这仅限于医疗需要,而非用于非医学目的的性别选择。一般来说,通过B 超、羊水穿刺、绒毛活检等方式可了解胎儿性别,时间分别在孕 16 周左右、孕 16 - 20 周、孕 10 - 12 周。但这些检查都有严格的适应证。 1. B 超:这是常见的非侵入性检查方法。通常在孕 16 周左右,胎儿的生殖器官发育相对明显,可通过 B 超图像进行判断,但准确率并非 100%,且受胎儿体位、检查者经验等因素影响。 2. 羊水穿刺:一般在孕 16 - 20 周进行。通过抽取羊水,分析其中的胎儿细胞,可判断胎儿性别。但该检查有一定风险,可能导致流产、感染等。 3. 绒毛活检:在孕 10 - 12 周时,从胎盘采取绒毛进行检查。同样存在导致流产、胎儿肢体残缺等风险。 4.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此类活动。 5. 伦理道德:无论胎儿性别如何,都应平等对待,尊重每一个新生命。 总之,胎儿性别不应成为关注的重点,孕期应更关注胎儿的健康发育,按时产检,保障母婴安全。
2024-11-2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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