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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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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 医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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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进行产检的时间安排较为重要,通常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具体时间点有确认怀孕后的首次检查、孕 11-13 周+6 天、孕 15-20 周、孕 20-24 周、孕 28-30 周、孕 32 周、孕 34 周、孕 36 周、孕 37 周、孕 38 周、孕 39 周、孕 40 周等。 1.孕早期(6-8 周):确认怀孕,通过 B 超检查孕囊位置、胎芽、胎心等,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 2.孕 11-13 周+6 天:进行 NT 检查,评估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3.孕 15-20 周:进行唐筛,筛查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 4.孕 20-24 周:进行大排畸检查,全面查看胎儿的器官结构是否存在异常。 5.孕 28-30 周:进行小排畸检查,进一步排查胎儿的发育情况。 6.孕 32 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量等。 7.孕 34 周:开始做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储备能力。 8.孕 36 周后:每周进行一次产检,包括胎心监护、B 超等,监测胎儿及孕妇的情况。 总之,孕妇应按照医生建议的时间节点按时进行产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障母婴健康。
2024-11-29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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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产前检查? 妊娠明确后的首次产前检查应在孕20周前进行。全身检查包括观察发育、营养、精神状态;注意步态;测量身高、体重、血压;检查心肺的视、触、叩、听;肝脾触诊;检查乳房发育情况,乳头大小、有无凹陷;检查脊柱及下肢有无畸形;检查有无浮肿。平时应注意营养和休息,避免性生活过频;进食富含维生素、蛋白质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