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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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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 主任医师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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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感冒禁忌服用,忌食辛辣生冷食物注意保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
2013-12-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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