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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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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彦彪 主治医师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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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分辨胎儿性别是不被允许的,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属于违法行为。胎儿性别应在出生时自然揭晓,生男生女都一样,应平等对待。 1. 法律规定:在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 平等观念:生男生女都应被珍视,摒弃重男轻女的陈旧思想,每个孩子都有独特的价值。 3. 社会影响: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会导致男女比例失衡,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 医学伦理:医生应以救死扶伤、保障健康为职责,不能参与违法的性别鉴定行为。 5. 正确态度:准父母应关注胎儿的健康发育,而非性别,为孩子创造一个平等、关爱的成长环境。 总之,应尊重生命,遵循法律和伦理规范,期待新生命的降临,而不是纠结于胎儿的性别。
2024-09-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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