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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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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 医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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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超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查手段,但不能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这涉及到法律和伦理问题,同时,B 超的主要用途是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监测健康状况等,如胎儿的大小、胎位、羊水量、胎盘位置等。 1. 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 伦理道德:提前知晓胎儿性别可能导致性别歧视,影响人口的自然平衡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3. 检查目的:B 超主要用于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排查胎儿是否存在结构异常、染色体异常等疾病。 4. 潜在风险:非医学目的的胎儿性别鉴定可能引发不必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对孕妇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 5. 正确用途:帮助医生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如脑积水、心脏畸形、脊柱裂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或给予恰当的建议。 总之,B 超在孕期检查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应在合法合规和符合伦理道德的前提下使用,以保障母婴的健康和权益。
2024-12-09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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