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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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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潼 主治医师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生殖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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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足32周的孕妇,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可按一般旅客搭乘航班。怀孕32周—35周(不含)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医生在旅客乘机前7天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并经国航股份指定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怀孕35周及以上的孕妇不予接受搭乘航班。
2014-01-0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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