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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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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帅飞 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三级甲等
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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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通过 B 超辨别胎儿性别是不被允许的。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胎儿的发育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在不同孕期 B 超检查的重点也不同。B 超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排查畸形等。 1. 法律规定:我国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这是为了维护人口性别平衡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 医学目的:B 超在孕期的主要作用是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如胎儿的大小、胎位、胎盘位置等,以及排查胎儿是否存在结构畸形。 3. 发育阶段:在怀孕早期,B 超主要确认孕囊位置、胎芽和胎心搏动。随着孕周增加,胎儿器官逐渐发育完善,B 超可更全面地评估胎儿健康状况。 4. 伦理道德:尊重每一个生命,无论性别,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5. 正确观念:孕妇和家属应关注胎儿的健康,而非性别,为新生命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 总之,怀孕做 B 超的目的是保障母婴健康,而非用于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应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迎接新生命的降临。
2024-12-0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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