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发热用药后发现怀孕,能否继续妊娠?
发热,用了2ML复方氨林巴比妥,在接下来的4月11日12日,均发热,同时也用了布洛芬缓释胶囊、三九感冒灵颗粒,因为体温持续不降,甚至达40°,且输液用了左氧氟沙星、热毒宁、复方氨林巴比妥、地米,发热期间小腹微微疼痛,4月14日测尿HCG显示阳性,怀孕了,之前不知道用药了,怎么办?能继续孕下去吗?还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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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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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娟 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三级甲等
普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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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早期发热并使用多种药物后发现怀孕,是否能继续妊娠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用药时间、药物种类、剂量、发热原因及胚胎发育情况等。 1. 用药时间:受孕后的 1-2 周内用药,一般影响较小;若在致畸敏感期用药,风险相对增加。 2. 药物种类:复方氨林巴比妥、布洛芬缓释胶囊、地米等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而左氧氟沙星、热毒宁的影响需具体评估。 3. 药物剂量:剂量越大,潜在风险可能越高。 4. 发热原因:若是病毒感染导致的发热,可能对胚胎有不良影响。 5. 胚胎发育情况:通过超声等检查,观察胚胎的胎芽、胎心等发育是否正常。 综合以上因素,建议及时就医,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由专业医生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建议。是否继续妊娠需要谨慎决定。
2024-09-2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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