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打致伤初鉴轻微伤不服,重鉴需准备啥材料
我母亲被殴打致,1头部外伤2左侧第三前肋骨骨折3左股骨大粗隆上缘撕裂性骨折4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等。初步鉴定为轻微伤,不服此鉴定。我想从新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回答1
我们邀请临床执业医师解答上述提问,您可以进行追问或是评价
-
巩雪 医师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
被殴打致伤后对轻微伤的初步鉴定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时,通常需要准备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身份证明等。具体包括:1.详细的病历记录;2.各类检查的原始报告;3.受伤部位的清晰照片;4.能证明受伤情况的证人证言;5.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1.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受伤后的就诊时间、症状描述、治疗经过等。这是评估伤情的重要依据。 2.各类检查的原始报告:如头部 CT 或 MRI 检查结果、肋骨 X 光或 CT 检查结果、股骨的 X 光或 CT 检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的血液检查、超声检查等报告。 3.受伤部位的清晰照片:能直观展示受伤的部位和程度,有助于鉴定人员了解伤情。 4.能证明受伤情况的证人证言:如目睹殴打过程或了解受伤情况的人的书面陈述。 5.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准备充分的材料有助于重新鉴定的顺利进行,以确保伤情得到准确评估和公正判定。
2024-09-30 09:03
-
其他网友提过类似问题,你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