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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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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磊 医师
冠县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
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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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天的新生儿感冒咳嗽,不建议自行使用小儿止咳化痰颗粒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新生儿身体机能尚未成熟,用药需谨慎,要综合考虑病情、病因、药物安全性等。 1. 新生儿特点:新生儿肝肾功能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不当用药可能导致药物蓄积,引起不良反应。 2. 病情评估:感冒咳嗽可能是病毒感染,也可能是细菌感染,或其他原因。需要医生进行详细检查,如血常规等,以明确病因。 3. 药物安全性: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等成分,可能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小儿止咳化痰颗粒的成分也未必适合新生儿。 4. 替代治疗:如果症状较轻,可先通过适当增加喂奶次数、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来缓解。 5. 就医建议:家长应及时带新生儿就医,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用药,如需用药,会选择更适合新生儿的药物,如氨溴索口服液等。 总之,对于 36 天的新生儿出现感冒咳嗽,家长切勿自行用药,应尽快带孩子到正规医院就诊,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
2024-10-09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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