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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兰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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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您好,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孕期常见的并发症,一般发生在妊娠12-24周。孕妇血压持续增加时,可以有头痛、全身水肿、蛋白尿等临床症状,症状程度存在个体差异。眼部主要表现为眼底出现视网膜动脉痉挛、眼底出血、渗出斑及视网膜水肿等症状。治疗原则主要是以降低血压为主,如果血压无效、有效缓解或者眼底病变严重,必要时需要终止妊娠。祝您早日恢复健康。
2019-03-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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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松 医师
家庭医生在线合作医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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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眼底病变的治疗:妊高征是危及产妇和胎儿生命安全的危险病症。在动脉器质性改变之前,如果经过休息、禁盐、服用镇静和降压药等措施后,血压下降者可继续妊娠,但需继续监测血压稳定情况。如果视网膜病变有出血、水肿、渗出和(或)小动脉硬化,说明心脑、肾等全身血管系统均受损害必须及时终止妊娠据报告产后眼底恢复正常者占86.8%。有视网膜病变的产妇病死率为6%,而正常眼底产妇病死率为1.5%胎儿病死率在产妇有视网膜病变者为56.8%比产妇正常眼底组者高3倍多。终止妊娠必须及时,如果视网膜和全身小动脉已发生器质性损害,则可导致产后永久性高血压血管病变。本病有25%~50%患者有永久性血管和肾脏损害,后遗高血压发病率为41%~42%。以舒张压计算后遗高血压在正常眼底组中的发病率为32.8%,在视网膜动脉收缩组中为44.1%,在视网膜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组中为100%。
2015-07-2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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