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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可以怀孕么?慢性肾炎患者要注意什么

2016-07-28 08:20:54      家庭医生在线

肾炎是肾脏病变的一种,而且肾炎的种类多种多样。如果有女性患有肾炎,且想要怀孕的必须要经过检查询问相关医生,才能确定能否妊娠。

以下情况可参考是否适合怀孕

一、肾炎伴有血压增高的妇女,不宜怀孕。怀孕后约有75%的病人并发重度妊娠高血综合征,早产及死胎发生率极高。当肾炎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引起先兆子痫和子痫,此时血压上升很高并伴有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甚至抽搐等。子痫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威胁很大。此时除积极医治外,常常要终止妊娠,以减轻心肾负担。

二、肾炎如果肾功能未恢复正常者,蛋白尿量增加,达“21+”→“31+”,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增高,要预防发生肾功能衰竭。那样的病人,不宜怀孕。如果是早期妊娠,应行人工流产。

三、患肾炎的妇女,如果肾功能已基本正常,蛋白尿少量(微量或“1+”),且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可以怀孕。但应留意休息,增加营养,多吃含有蛋白质的食物,补充足量维生素,饮食宜淡,不宜过咸。留意增加身体抵抗力,避免各种感染,定期检查肾功能。每次产前检查都要察视水肿、体重增加情况,测血压,检查蛋白尿等。仅有少量蛋白尿而不伴有血压增高者,孕期加强保健,精心监护,妊娠结局一般是良好的。

当未生育的已婚女性肾病患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则暂时不能考虑怀孕之事

1、肾病综合征:由于血浆白蛋白低下,常常导致胎儿发育迟缓、早产甚至死胎的发生。

2、IgA肾病:其胎儿死亡率很高。

3、中度肾功能不全:胎儿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发生率很高,孕妇肾功能可出现进行性恶化。

4、继发性肾病:如狼疮性肾炎患者妊娠后,可诱发或加重病情,故应十分慎重;糖尿病肾病患者,妊娠后易发生先兆子痫、早产、胎儿畸形、巨大儿和胎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等,所以暂时不能怀孕。

慢性肾炎禁忌食物

1、忌用强烈调味品。强烈调味品如胡椒、芥末、咖胆、辣椒等对肾功能不利,应忌食。味精由于多食后会口渴欲饮,在限制饮水量时,也应少用味精。

2、限制植物蛋白质。蛋白质摄入量应视肾功能的情况而定。着病人出现少尿、水肿、高血压和氮质滞留时,每日蛋白质的摄人量应控制在20-40克,以减轻肾脏的负担,避免非蛋白氮在体内的积存。特别是植物蛋白质中含大量的膘吟碱,能加重肾脏的中间代谢,故不宜用豆类及豆制品作为营养补充。豆类及豆制品包括黄豆、绿豆、蚕豆、豆浆、豆腐等。

3、限制含嘌呤高及含氮高的食物为了减轻肾脏的负担,应限制刺激肾脏细胞的食物,如菠菜、芹菜、小萝卜、豆类、豆制品、沙丁鱼及鸡汤、鱼汤、肉汤等。因为这些食物中含嘌呤高及含氮高,在肾功能不良时,其代谢产物不能及时排出,对肾功能有负面影响

4、限制液体量。慢性肾炎患者有高血压及水肿时,要限制液体的摄入。每日的摄入量应控制在1200-1500毫升,其中包括饮料及菜肴中的含水量800毫升。若水肿严重,则进水量更要严格控制。在排尿的情况下,则可适当放宽。

5、慢性肾炎不能吃高盐分饮食。慢性肾炎的水肿和血容量、钠盐的关系极大。每 1克盐可带进 110毫升左右的水,肾炎患者如进食过量的食盐,而排尿功能又受损,常会加重水肿症状,血容量增大,造成心力衰竭,故必须限制食盐,给予低盐饮食。每日盐的摄入量应控制在2-4克以下,以防水肿加重和血容量增加,发生意外。

6、慢性肾炎不能或少吃高脂食物。慢性肾炎患者有高血压和贫血的症状,动物脂肪对高血压和贫血是不利因素,因为脂肪能加重动脉硬化和抑制造血功能,故慢性肾炎病人不宜过多食用。但慢性肾炎如没有脂肪摄入,机体会变得更加虚弱,故在日常生活中可用植物油代替,每日60克左右。

(责任编辑:梁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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