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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患者孕前莫忘咨询医生

2015-03-05 09:11:10      家庭医生在线

由于妊娠可能加重糖尿病,使代谢紊乱更加恶化,而糖尿病又可增加孕妇和胎儿、新生儿的并发症,尤其孕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远远大于非糖尿病患者。因此专家建议,糖尿病患者怀孕前应先咨询相关的医生。

糖尿病对孕妇、胎儿有什么影响?

1、患糖尿病的女性发生不孕症的几率约为2%,流产率可达15%~30%;

2、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高数倍,约13%~30%,同时有糖尿病血管病变时则更容易发生,可达68%;

3、羊水过多的发生率为非糖尿病孕妇的20~30倍,而羊水骤增可致孕妇心肺功能不全;

4、剖宫产的几率显著增加;

5、产后出血的发生率较高;

6、糖尿病孕产妇较非糖尿病者更易继发感染,而且产后感染常较严重;

7、糖尿病孕妇容易生产巨大儿,巨大儿可使分娩受阻,胎儿缺氧;

8、围生儿死亡率为5%~10%,多发生在孕36~38周;

9、糖尿病孕妇的胎儿及新生儿畸形率为非糖尿病孕妇的4~10倍。

糖尿病患者须做到以下几点才能考虑怀孕:

1、血糖水平稳定,血糖监测结果至少在3个月之内都显示波动不大,空腹血糖不超过6毫摩尔/升,饭后血糖不超过8毫摩尔/升。

2、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7%之间,因为糖化血红蛋白代表了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能够有效显示患者的血糖控制状况。

3、无严重并发症,如眼部病变、心肺功能异常、肝肾功能不全等,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怀孕非但会威胁孕妇生命,腹中的胎儿也多半会出问题。

建议患有糖尿病的育龄妇女在怀孕前向相关医生进行咨询,并先使用避孕工具避孕3个月,严格控制代谢紊乱,使血糖保持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再考虑妊娠,妊娠后2~10周尽可能控制血糖,有助于减少畸胎可能。但是如果已合并糖尿病心血管病变及糖尿病肾病、增值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积血时,建议患者应尽量避孕,怀孕者以终止妊娠为宜。

(责任编辑:詹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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