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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行为要不得 如何判定自杀行为

2014-05-15 13:50:44      家庭医生在线

一个人有轻生的念头,就可能会采取自杀行为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无论在何种逆境中,自杀行为都是要不得的。作为一个生命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要爱惜自己,不要轻言放弃自己的生命。“自杀行为”这个词很容易理解,但究竟如何判定一个人有实施自杀行为的倾向呢?小编就带你去了解一下。

自杀行为可以分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自杀行为是指有意识,自愿地直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而广义的自杀行为是指包括故意自伤行为和吸毒酗酒等自我毁灭的“慢性自杀”行为。人们通常说的自杀行为常常指狭义的自杀行为。

自杀有三大类,分别是自杀观念,自杀未遂,自杀死亡。那要如何去判定一个人是否有自杀行为呢?

诊断自杀行为可从以下三方面去检查:

1、准自杀又称类自杀,可以是一种呼救行为或威胁行为,试图以此摆脱困境。有自我伤害的意愿,但并不真正想死,采取的行为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很小,通常不造成死亡。

2、自杀观念只有自杀意念,而未采取自杀行动。

3、自伤有充分证据可以证实是故意采取自我伤害行为,其后果可以导致残疾,但无造成死亡的结局。可能受幻觉或妄想影响所致,或处于意识障碍之中,也可能受宗教苦行习俗的影响而自伤。如果自伤是表演性障碍、诈病或准自杀的表现,不采用此诊断。这里将自杀定义作了严格的规定,强调自杀是有充分根据可以断定系“故意采取自我致死行为”,而这种自杀行为具有两种结局,即已遂和未遂。并排除只有自杀意念而未实行者和不是故意采取的自我致死行为,如误服剧毒药物、误受伤害等原因致死及伪装自杀。而且上述诊断必须是以“有充分根据”作基础。

(责任编辑:黄海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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