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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萝卜橘子易致甲状腺肿 十种食物不能一起吃

2017-11-08 07:00:59      家庭医生在线

饮食安全是一个关系到民生的问题,对人民的正常生活影响极大,谈到饮食安全我们就可能会想到食物上的农药残留,食物在加工过程中不注意卫生造成的对人体的伤害。其实,还有一个问题,很多人没有弄清楚,多数人也不太注意的,就是有些食物是不能混在一起食用,如果混用轻则腹痛,腹泄,重则中毒致命。那么究竟有哪些食物,不能混在一起食用呢?

一、虾与含维生素c食物一起吃会产生毒性,堪比砒霜,这是因为虾等软壳类食物中含有浓度较高的五钾砷化合物,即砷酸酐,亦称五氧化砷,其化学式为(As205),与服用的“维生素C”反应,会转变为有毒的三钾砷,即亚砷酸酐,又称为三氧化二砷,其化学式为(As203),这就是人们俗称的砒霜,对于砒霜我们并不是太了解,但是它的毒性致命是知道的。维生素C富含于新鲜的蔬菜水果之中,如苹果、鲜枣、橘子、西红柿、萝卜汁、土豆、甘薯、草莓、菠萝等蔬果中就富含维生素C。也就是在食用虾时不能吃以上水果。

二、水果和海鲜,有些水果和海鲜可是千万不能同食的,比如葡萄、石榴、柿子、山楂等水果。如果和海鲜同时食用的话,就会导致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疾病。如果特别想吃水果的话,可以在吃海鲜4小时以后再吃这类水果。其实这与虾与维生素C的食物不能混合食用道理是相同的。

三、土豆和牛肉,土豆和牛肉在被消化时所需的胃酸浓度是不一样的,这就势必延长食物在胃中的停留时间,肠胃的消化时间就会被延长,长此以往,肠胃功能就会紊乱。

四、葱和豆腐,“小葱拌豆腐”这道菜其实是不能吃的,原来豆腐中的钙质会和大葱里面的草酸结合成草酸钙,这对于消化功能是会造成影响,而且也是会影响到人体对于钙质的吸收。

五、大枣和动物肝脏,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这些金属离子极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

六、茶叶和鸡蛋,茶叶蛋其实是不吃的。这是因为茶叶中的酸性物质会和鸡蛋中的铁元素结合,生成的物质不好消化不说,还会对胃有刺激作用。

七、萝卜和橘子,橘子和羊肉汤中的萝卜千万不能同食,原因是萝卜进入到人体后,可迅速产生硫氰酸盐,并很快代谢产生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硫氰酸会抑制甲状腺的功能。而橘子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分解会生成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这两种又会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功能,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八、红萝卜和白萝卜,别以为红、白萝卜配成菜,样式好看,其实,萝卜虽富含维生素C,但是红萝卜却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酵素,它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所以,红萝卜和白萝卜最好不要一起吃。

十、鸡蛋和豆浆,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它会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蛋清里又含有粘性蛋白,正好和胰蛋白酶可以结合。这样,就会影响对蛋白质的吸收,对人体毫无益处。

其实相克的食物,并不仅仅是以上这些,还有很多的,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要对食物多一些了解,尽量避免因为饮食不当造成身体上的不适,以及疾病。

(责任编辑:郑永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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