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鹿肉原汤内下味精、水淀粉,收浓后,加香油,浇在鹿肉上时不要浇到鹌鹑蛋、胡萝卜上。
鹿肉不宜与雉鸡、南瓜、鱼虾、蒲白同食。酒与胡萝卜不宜同食,会造成大量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而在肝脏中产生毒素,导致肝病。另外萝卜主泻、胡萝卜为补,所以二者最好不要同食。猪肉不宜与乌梅、甘草、鲫鱼、虾、鸽肉、田螺、杏仁、驴肉、羊肝、香菜、甲鱼、菱角、荞麦、鹌鹑肉、牛肉同食。食用猪肉后不宜大量饮茶。鸡腿肉忌与野鸡、甲鱼、芥末、鲤鱼、鲫鱼、兔肉、李子、虾子、芝麻、菊花以及葱蒜等一同食用, 与芝麻、菊花同食易中毒,与李子、兔肉同食,会导致腹泻,与芥末同食会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