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语:家住青岛城阳的魏女士到位于辽阳西路的妇儿医院做产前检查,但因为怀的是双胞胎,在做四维彩超检查时被收双倍费用。4月23日,本来在卫生局工作人员的协商下,医院同意退钱,但医院后来又不退了,并表示是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各说各有理,到底该听谁的?
编语:家住青岛城阳的魏女士到位于辽阳西路的妇儿医院做产前检查,但因为怀的是双胞胎,在做四维彩超检查时被收双倍费用。4月23日,本来在卫生局工作人员的协商下,医院同意退钱,但医院后来又不退了,并表示是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各说各有理,到底该听谁的?
4月23日早晨9点10分,魏女士接到了青岛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提及上午可以带着当时医院开具的收费证明和个人证件,到妇儿医院去办理退费手续,并告诉魏女士医院这样收费是不可以的,不应该双倍收费。魏女士因为怀孕不方便出门,赶紧给已经去上班的丈夫打电话,让他请假再去一趟医院。
可魏女士丈夫还没出门,9点50分左右,魏女士又接了个电话,是从妇儿医院打过来的,一位自称医院医生的男子解释说,双胞胎检查收费是符合规定的,医院并不是私自加价乱收费,收费标准已经通过了审批。这让魏女士有些愣了,这到底医院错了还是没错,交的双倍的费用能不能拿回来?
之前医院曾做出过关于双倍收费的解释,里面提及是遵循物价部门的标准,按照检查的“部位”进行收费,而这项筛查是针对两个胎儿的畸形筛查,相应检查的“部位”也翻倍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因此要按胎儿个数收费。
但最后物价部门给出的解释却并非如此:按照2001年出台的收费标准,医院对按“部位”收费理解存在问题,标准中所指的“部位”,并不是用来计算胎儿,而是用来计算孕妇的,“这里所说的部位,是指胸部、腹部、胃肠道、泌尿系统、妇科、产科等,而孕妇在做这项检查时,检查的是孕妇的腹部,包含胎儿和宫腔,也就是说只要检查了孕妇的腹部,里面不管怀了几个孩子都是收一样的价钱。” 最后在市物价局和卫生局的协调下,当天下午医院遵循物价部门的解释,决定按照单份的价格来收取费用,并退还多收的一份费用。
早前,媒体报道说一位怀有双胞胎的孕妇到增城医院检查时被收双份检查费,而且广州市物价局上也认同医院收双份检查费,这让很多孕妈不理解。
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超声科李丽娟教授介绍,这种收费已是广州市物价局审核批准的,因为双胞胎检查是针对两个独立胎儿的检查,每一个胎儿的检查情况都形成一份独立完整的检查报告,是两人次的检查,不可相互替代。胎儿检查收费是针对胎儿而不是孕妇。从检查操作难度看,一个双胎检查比两个单胎甚至三个单胎都难得多,原因是:一是双胎妊娠的异常发生率明显高于单胎妊娠,涉及到更多妊娠异常问题;二是检查过程干扰因素多,两个胎儿会互相干扰、孕妇肚子大很多,扫查图像更模糊,诊断会非常困难,因此做一个双胎检查的时间比两个单胎甚至三个单胎的检查时间更长。广州市物价局审核相关情况后,同意双胞胎检查收双份检查费。
目前,本市仍然是按照2001年出台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来收取费用,但这也产生了一个问题,直到去年才出台了新的规范,这收费标准11年了只更新换代一次,可医院的设备和检查要求却是每年都在更新换代。
“像四维彩超,这设备在2001年制定标准的时候都还没出现呢,即便是现在你看医院的单子上都是写着“彩色多普勒超”,但数量写成了 4,相当于收取四维彩超的费用。”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而对于多胞胎胎儿畸形筛查,这项十多年前的收费标准也没有做出详细规定,甚至都没考虑到多胞胎这种情况,即便是后期进行了增补,但还是比实际落伍太多。
在去年5月份刚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中,将很多原来列在项目内涵中的项目进行了拆分、增补,由原来的4170项变为 9360项,而且将影像学诊断中的计数单位由“部位”改成“次”,在一些产科检查项目中增加了“单胞胎”和“双胞胎及多胞胎”的说明,费用也进行了调整。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也指出,根据“中央管项目、地方管价格”的原则,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收费标准。
“这项标准目前还是全国性的,在青岛还没落地,我们卫生部门打算根据当地物价重新核定一份孕妇检查的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市卫生局负责物价方面工作的一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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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惠珍 小李
监制:邹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