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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消息 法国和香烟总有着不解之缘。法国象征主义诗人拉弗格曾在1881年写过一首《香烟颂》,把香烟比喻成美丽而危险的女人。法国哲学家萨特曾经暗示,香烟具有暧昧、崇高、脱俗的美学特征。
2007年,这个发明、迷恋香烟并把吸烟变为艺术的国家,将实施具有历史意义的举动:在公共场所禁烟。
实际上,禁烟在欧洲已是大势所趋。爱尔兰、西班牙、瑞典和比利时等国近年来都通过了严格的禁烟法。丹麦、英格兰将分别从今年4月1日和7月1日起实施禁烟令。
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开始就制定一个全欧禁烟令进行讨论。卫生专员基普里亚努将提交讨论草案称,无论成员国是否决定把吸烟设为违法,欧盟都将考虑颁布一个涉及全欧洲的地区性禁烟法令。
“香烟警察”上街
“早就该这样做了。”法国卫生和互助部长格札维埃·贝特朗说,“从2月1日起,任何人都不应该被迫呼吸他人吐出的香烟。孩子们以后将无法想象,我们曾经在办公室或学校里吸过烟。”
禁烟令将覆盖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 医院等公共场所。一些高中从去年秋天就开始禁烟。目前,只有室内贴有吸烟标记的区域可以允许吸烟。执行禁令后,企业可以设置配有通风设备的吸烟室,但其复杂的参数要求将让管理者望而却步。
咖啡馆、餐馆和酒吧尚有11个月时间宽限,延迟到2008年1月1日执行。酒店和养老院等被看作“家的替代品”的场所以及精神病院不在禁止之列。
超过17.5万名检查员和法律官员组成的“香烟警察”将负责执行巡逻任务。他们可以向吸烟者开罚单。违反规定者将当场面临68欧元的罚款,其雇主也要被罚135欧元。